箱包生产商因使用旅游卫视电视台台标做商标成为被告,为了打赢官司,其不惜伪造证据,并拉来行业协会帮忙作伪证。近日,大兴法院判决
箱包厂商构成侵权,须赔偿旅游卫视200万元损失。同时箱包厂商、行业协会及其负责人均领到“罚单”,共计111万元。
“travelhouse”的英文商标于20010年11月28日被注册。爱美德公司还于20010年1月23日将该台标单独在旅行包商品和服装商品上申请商标注册,并分别于2011年4月28日和2012年2月21日获准注册。旅游卫视认为,爱美德公司把电视台台标使用在其生产的旅行包商品上,并通过京东公司向公众宣传和销售,违法所得巨大,严重侵犯了自身权益,造成巨大损失,故把京东公司和爱美德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二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200万元。
面对旅游卫视的起诉,京东公司提出,其作为互联网平台服务商,只收取入驻商家固定平台服务费,不参与销售分成。涉案商品为爱美德公司自行经营销售,京东公司接到本案传票后,出于谨慎考虑,已经把涉案商品在京东平台上的宣传网页链接屏蔽删除,尽到了义务,因此不应承担责任。
爱美德公司则称,箱包商标是公司独立设计的,且该商标正式使用是在旅游卫视启用台标之前,因此不构成侵权。
为了证实自己的说法,爱美德公司提交了多份销售合同,这些合同的签订日期均早于2004年7月。爱美德公司还提出,2003年,公司的箱包产品曾在国家皮革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进行检验,现有一只带有涉案图标的箱包样品保存在国家皮革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仓库。
随后,法官调取勘验了该箱包,发现虽然箱包确实多处载有涉案图标,并标注有“?”标志(注册商标的图标)。但是,据调查,爱美德公司在2005年3月才将“travelhouse及图标”申请注册为商标,20010年11月28日才获准注册,该商标以加“?”的形式出现在爱美德公司2003年生产的产品上,与法律规定及常理不符。
在后续调查中,经法官多次释明作伪证的法律后果,国家皮革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副主任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向法院坦白,其所作证言是受全国皮革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长教唆,系不实证言,涉案箱包实为该秘书长于去年才交由其放进中心仓库。随后,法官还发现,爱美德公司提交的销售合同、时间均系造假。
最终,法院认为,爱美德公司构成侵权,应赔偿旅游卫视200万元;京东公司尽到了注意义务,不承担责任。
另外,爱美德公司伪造多份关键证据,并唆使证人出具虚假证言,严重妨害了民事诉讼。依据新民事诉讼法,法院对该公司开出了100万元的“最高罚单”。此外,全国皮革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及其直接责任人秘书长,分别被罚款10万元和1万元。